25.5
25.5.1
以下方法能找出有潛力擔任聖殿工作人員的人:
主教或支會其他領袖找出的成員
找主教表明願意服務的成員
由聖殿會長、女監護或聖殿其他領袖推薦的成員
準備去傳教或剛結束傳教返鄉的成員(見第24章)
有潛力擔任聖殿工作人員者的姓名,要用「推薦聖殿工作人員」工具來提交。主教、支聯會會長和聖殿會長團都可以使用此項工具。提交姓名的流程概述如下。
當聖殿會長團成員發現一位有潛力擔任聖殿工作人員的人,他們要用「推薦聖殿工作人員」工具,將此人的姓名提交給主教。
當主教發現一位有潛力擔任聖殿工作人員的人,或從聖殿會長那裡收到推薦資料時,就要與該成員討論這個服務機會。他要審閱擔任聖殿工作人員的條件(見25.5.2)。如果主教和該成員都覺得這是個適合的機會,主教就要用「推薦聖殿工作人員」工具,填妥並提交推薦資料。該成員應當要了解,將推薦資料提交出去,並不保證會被召喚或被指派擔任聖殿工作人員。
接下來,由支聯會會長審閱推薦資料。如果支聯會會長核准此項推薦,就要用「推薦聖殿工作人員」工具,將推薦資料提交給聖殿會長審閱。
被召喚或被指派擔任聖殿工作人員的成員,通常會承諾每週於固定時間在聖殿裡服務。領袖應避免發出會妨礙成員到聖殿服務的其他召喚。
「推薦聖殿工作人員」工具也會讓主教和支聯會會長看到一份清單,上面列出他們的支會或支聯會中,目前擔任聖殿工作人員的所有成員。
25.5.2
聖殿工作人員在聖殿中協助執行教儀或行政工作。成員若要被推薦擔任聖殿工作人員,必須符合以下資格:
居住在即將服務的聖殿之聖殿地區內。
接受過恩道門,遵行聖殿聖約,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。
對耶穌基督的復興福音有堅強的見證。
體能足以執行教儀,無需協助。
在教會和社區值得受人敬重。
與人合作融洽。
可靠、健康。
其教籍紀錄目前沒有附註。
此外,主教應確保下列事項:
如果一個人的教會成員身分受到正式限制,在這些限制被移除至少五年後,此人才可被推薦擔任聖殿工作人員。(見32.11.3和32.16.1。)
如果未接受恩道門之人的教會成員身分被取消,或是此人放棄成員身分,他/她要在重新加入教會至少五年後,才可被推薦擔任聖殿工作人員。(見32.11.4、32.14.9、32.16.1和32.16.2。)
如果接受過恩道門之人的教會成員身分被取消,或是此人放棄成員身分,他/她要在接受恢復祝福至少五年後,才可被推薦擔任聖殿工作人員。(見32.11.4、32.14.9和32.17.2。)
25.5.3
聖殿會長收到推薦某人擔任聖殿工作人員的推薦資料後,由聖殿會長團的一員或他指定的一人與此人面談。主持面談的人受到聖靈啟發時,就要召喚那些能夠服務的人擔任聖殿工作人員,並按手選派他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