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只要有最低限度的基本資料就可以執行聖殿教儀,但請儘量多提供一些有關該祖先的資料。若有更詳盡的資料就能避免誤將你的祖先當作他人。資料較少可能導致為同一人重複進行教儀,或是讓他人誤以為某位祖先的教儀已經完成,但實際上尚未執行。提供更多資料會大大減少在辨別身分上可能發生的錯誤,也比較不會重複執行聖殿教儀。但有些情況確實無法找到詳細資料,因此,只要能找到最低限度的資料,就可以執行聖殿事工。
就提供你所知道的。只需要有那人的姓或名,就可為其執行教儀。
如果那人是以小名來稱呼,或有一個以上的稱號,不要將這項資料放在姓名欄,卻要另外放在其他資料的欄位。
如果妻子婚前的姓氏或名字都無法得知,就用先生的全名後面加上夫人兩字,例如:米格爾‧桑奇斯夫人,或亞歷山大‧斯密夫人。這項資料能讓兒女印證給父親和姓名不詳的母親。
如果你有某個孩子的資料,卻不知道他的名字,就載明那孩子的性別,然後將他父親的姓氏放在姓名欄內。
不要將名字冠上任何描述或稱謂,如男孩、女孩、孩子、死胎、小姐、先生、二世、博士等等(前面所述的夫人是惟一的例外)。也要避免加上說明,如不詳。用來核准名字進行聖殿事工的軟體,可能會把稱謂或描述誤認為是姓或名
則先寫最大的地理區域,再逐步寫到最小的區域。(例如,從國家開始並以村鎮作為結束。)
通常應避免使用地名簡稱(像是福建寫成閔),這些簡稱常會被誤解,要儘可能寫出省縣市的完整名稱。
如果你不知道地名所有的層級,FamilySearch網站可能會提供你一份完整的地名清單,供你從中選擇。無論如何,都要盡可能記寫詳細資料。
推測地點。如果你不知道某個地點的資料,可以根據某個家庭成員出生、死亡、某段時間所住,或結婚時的地點,推測出其居住地。這個地點可用來作為家庭其他成員可能的居住地點。舉例來說,如果一個孩子的出生地是中國湖南省長沙市,就可以將家庭其他成員的出生、結婚和其他事件的可能發生地點都寫成中國湖南省長沙市。這時,你可在該地名前加上約為兩字,來表明該地點可能不是實際地點(例如:約為中國湖南省長沙市)。
若要執行教儀,至少需要填寫一個居住國家。例如,如果某個事件的假設地點為紐西蘭,就可記為約為紐西蘭。